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等了许久的改制信息, 终于落地。可以说,本次消防改革,在整个中国的机构改革大框架里面,只是一个小小的方面,与其他大手笔的改革决策比,只能算是一个小拇指头。但是,指头再小,也不可或缺,牵涉到整个消防系统17万人的切身利益和他们身后的几十万个家庭,也牵涉到 未来的应急队伍是否得力、是否可靠,是否有战斗力和纪律性。但是,明哥是个铁血的人,是一个对党,对 充满期待,对 的未来充满希望的人!当然,哈哈,也是一个年龄稍大的新键盘侠!本次改革,只要你是一个真正热爱消防事业的消防人,你都会举双手赞同。还是那句话:换掉的是衣服,换不掉的是对消防的热爱!请你内心充满对国家消防力量重塑后,消防保障更加有力,战斗力更加爆表,消防员伤亡大量锐减的新期待。
一、应急管理部最可能的设置方向
大家都知道,应急管理部设置,整合职能涉及到13个机关、部门,具体有以下13个部门:
1、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。
2、国务院办公厅。
3、公安部。
4、民政部。
5、国土资源部。
6、水利部。7、农业部。
8、 林业局。
9、中国地震局。
10、 防汛抗旱总指挥部。
11、 减灾委员会。
12、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。
13、 森林防火指挥部。
这13个部委局的整合,按职责和级别分,
就是:1个办公厅,1个总局,1个委员会,2个 局,3个指挥部,5个部委,这些部、委、局,哪一家都不是弱势群体啊,从他们身上拔毛,不容易!
本次改制,各部委局涉及的方面,其职责之庞大,利益格局之复杂,分离之艰难,可以想见。我想,除了没把原卫计委的120、999急救系统和 民航局的直升机航线管理权拿过来,稍有欠缺之外, 这次 是动了真格,非“踏石留印,抓铁有痕”这个词,不能形容中央本次改革决心之坚毅。
当然,随着 的发展,明哥相信,不久的将来,卫生健康部的120、999急救系统和民航系统的直升飞机航线管理权,也会划归到整个应急系统里来。那样,就彻底实现了完全的应急管理职能,彻底解决了应急管理工作中的所有死角和掣肘,明哥很期待!
那么,整合以后, 应急管理部将是以什么面目呈现在世人面前,目前还不得而知。明哥在此假设一下。当然还可能有更多的司局级设置,但依明哥之见,下图就是不准确,也不会再多出2个司。
根据国务院的机构设置安排,原中国地震局、 煤矿安全监察局整体转隶应急救援部,两个局的职能不再拆分。就是就地转隶,直接转归应急管理部。
二、原公安消防部队执法队伍的归建
(一)两支现役力量的整合:熔铸和提升。明哥认为,根据新华社发布的《深化党和 机构改革方案》第六点,“深化跨军地改革”中公布的消息,公安消防部队不再列入武警部队序列,全部退出现役,全部转为行政编制,成建制划归应急管理部,承担灭火救援和其他应急救援工作,充分发挥应急救援主力军和 队的作用。同时,武警森林部队转为非现役专业队伍,全部转为行政编制,并入应急管理部,承担森林灭火等应急救援任务,发挥 应急救援专业队作用。从这两个方面看,个人认为:既然都是行政编制,且整建制转隶,两个队伍职能主要都是灭火救援,那么,即使森林灭火和城市灭火有区别,但森林和城市交界地带的火灾预防和火灾扑救就会出现重叠,那就没有必要保持相互独立,整合起来才能算力量整合。明哥认为:两支部队转业后,应该会都整合成立 消防局,也就是说从一个普通的部管局,升半格为 消防局,然后两支力量在森林、草原、城市、农村防火、灭火方面进行整合,两支队伍的原有驻地不变,边界重合地区进行相应整合整编,即可实现专业队和 队、主力军的作用,实现专常兼备。如果两支队伍能够有效整合,发挥出各自的优势,相信,我国的应急救援能力将会得到大幅提升。
(二)执法力量的整合提升。
两支队伍的原有执法队伍,公安现役执法力量和武警森林部队的防火执法队伍整体保留在 消防局里面,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防火的相关执法职能全部移交给 消防局的执法队伍,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执法职能 整合到综合监管司和事故调查司,这样的话,消防执法将更加完备,安全生产执法更加专业,是两全其美的事。但是也有一种可能,就是全部执法力量整合到综合监管司,火灾事故调查和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整合到事故调查司,那样的话,应该更加融合。但明哥希望成立 消防局,做一种尝试,或许,中国消防,会有更加鲜活明亮的未来。
(三)执法职能的整合。
刚才说了力量的整合,就是队伍人力资源的整合,现在说说执法职能的整合。
根据《深化党和 机构改革方案》第(五十四)第二段:继续探索实行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,建立健全综合执法主管部门、相关行业管理部门、综合执法队伍见协调配合、信息共享机制和跨部门、跨区域执法协作联动机制。对设计的消防法律法规及时清理修订。根据本次深化改革方案,并没有提及将消防部队的建审、验收交给建委、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也并未涉及,一般认为本次改革将会全部保留在消防队伍里。但明哥不认同此观点。因为,上面这段黑体字的内容就是一个框,宗旨是 整合,根据前期设立应急管理部,把几乎所有应急部门都融合到一个部门的改革魄力来看,建审、验收的消防许可,移交给建委是毫无问题的。针对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这一行政许可,要么保留在消防执法队伍里,要么移交给新成立的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,两种方案都有可能。但如果要实现最彻底的改革,可能把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行政许可取消更加有力。
三、公安消防部队整体转制后的人员待遇
关于待遇,个人是不想在这里说的,但是,有很多士官和战士都担心自己的待遇会降低,这个明哥认为是多虑了。本次改革,受益 的就是士官和义务兵了,当然,根据个人情况,有少量人员更愿意回家,但是整体上,对99%的士官和义务兵是有利的。主要是有以下几个方面:
(一)退伍费不会少一分。
当然,因为是集体转业,整体改制,大部分人的住房公积金等个人所得,将会直接转入地方政府,因此不可能让本人拿着回家,显得少了,但是直接转到地方政府,并没有因此少个人的资金,这也是和部队干部转业基本一致,没有什么不好。
(二)全部转为行政编,享受公务员福利待遇。
根据改革方案:“公安消防部队不再列入武警部队序列,全部退出现役,转为行政编制,成建制划归应急管理部。”什么是行政编,编制是指根据 安排, 机构编制办公室对政府机关、事业单位人员进行限制和管理的措施。行政编人员,就是在一级政府机关、事业单位享受行政供给待遇的人员。拥有行政编的人员,根据公务员法,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、纳入 行政编制、由 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。拥有行政编,就意味着享受公务员待遇,而不是享受事业编待遇。事业编是参公管理,比公务员要稍微差点儿。但行政编绝不是事业编。这下,大家该不用担心了吧。
(三)工资福利不降低。
为什么不降低,大家要看这么几个字眼: 定性消防队改制后将是应急队伍的“专常兼备,平战结合, 队和主力军”。
什么是 队,就是拥有 保障,关键是为国出战的队伍,那么公务员是地方政府供给,凭什么要为 出战,那就是有 的财政保障,要么是全额享受中央财政保障工资福利,要么是享受大额中央财政补贴。明哥认为,既然是转到地方,就为地方服务为主, 需要时,就要为 服务,那么这支队伍,就应该由地方政府出一份工资福利,中央财政出一份工资福利,这样,当 需要时,你就没有条件和 讲价钱。因此,享受双重保障的你,工资福利还会低吗?再来说平战结合,既然是平战结合,战时就应转为现役为国服务,要保持这样的能力,中央财政就不可能不拿出资金来保持这支队伍的战斗力和纪律性的。因此,工资福利不受影响是真的。当然,灭火救援的消防员,享受高工资没有问题,不代表消防执法人员可以享受高工资,执法人员要享受双工资,可能有点悬。
(四)能不能转回老家工作。
回老家和父母妻儿团聚,是人文关怀,人之常理。但是,要保持这支队伍的凝聚力、战斗力和纪律性,你想去哪就去哪的可能性肯定会受到限制。试想,都想着回家,那么,在西藏、新疆、内蒙、黑龙江、贵州等边境省份以及边远山区,驻地很偏远的地方的,还能留得住人吗?当然,少量人员,由于特别困难,是可以转回老家去的,组织肯定会照顾。况且了,你要真是有困难,即使组织不照顾你,你也可以辞职啊!海阔凭鱼跃,天高任鸟飞的道理,不用明哥多讲。不要编制,还有诗和远方,这是明哥永远不变的理念!